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洞湖村东川路***号洞湖安置房1号楼*层仓库公开租赁已经批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位于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洞湖村东川路***号洞湖安置房1号楼*层仓库,坐落于东川路以南,连心街以西。
2.2招租内容、规模:面积约***.***,具体以现场实物为主,水电设施齐全,产权性质为集体。
2.3租赁期限: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等合法的承租人。
3.2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无需),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已实行*证合*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年8月**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及西天尾镇政府公告栏发布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请于****年8月**日至****年9月9日,每天上午9时**分至 **时**分,下午 3 时**分至 5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莆田市城厢区国资大厦***室)报名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为无记名公开招租,报名材料费***元。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整(¥****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租人缴交;未中标的保证金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退回。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9月**日9时** 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人民政府*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地 址: 莆田市荔城区;
电 话:*********** ;
联系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 ;
电话: *********** ;
联系人: 小杨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